
1983年,河南平顶山的张某花1400元买下一套房,让母亲和妹妹张某丽一起住,自己则留在单位宿舍。谁也没想到,这套当年的“凶宅”,四十年后竟成了兄妹反目的导火索。

母亲去世后,妹妹张某丽一直独自住在这套房子里,期间还自己掏钱翻新过。三年前,张某退休了,想着要回房子自己住,可妹妹却一口拒绝。妹妹说,当年的1400元购房款是她出的,只是借了哥哥的名义买房,房子本来就该是她的。
这下兄妹俩彻底闹僵,张某直接把妹妹告上了法院,要求确认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,还让妹妹搬出去。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案子,但还没开庭。
为啥一件房子的事能争这么久?关键问题出在证据上。因为年代太久远,当年的购房收据早就丢了,这套房也没有房产证,谁是真正的出资人、权利人,压根没有直接证据。兄妹俩各说各的理,都拿不出硬气的依据。

其实这种老房产权纠纷特别常见,尤其是没有书面凭证的时候,法院不会只听一面之词。律师也说了,会综合看谁长期实际占有房屋、有没有翻新维修的记录、周围邻居的证言,还有双方的出资线索来综合判断。
这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:不管是买房还是帮家人代买,书面凭证千万要留好,比如购房合同、付款收据、转账记录这些,别觉得是亲人就不用讲究;如果是借名买房,最好提前写清楚协议,把出资情况、房屋归属说明白,避免日后扯皮。

亲人之间因为房子反目太不值,可涉及到产权问题,再亲近也得讲规矩、留证据。希望这对兄妹能拿出关键线索,让法院做出公平判决,也希望大家能从这事里吸取教训,别让房子伤了亲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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